第25章
作品:《诸事禁行[民俗灵异]》 陆南又是一个人了。
这个念头在徐歌心里一闪而过,让她感觉空落落的。
“哎呦,谁早上吃了大蒜?熏死人了!”
车厢里不通风,很快被人身上散出的热气充斥,蒜味脚臭味香水味……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难以言喻的臭味。
“大叔,你的鸡飞了!”
“谁的鸡?这明明是我的鸡!”徐歌上车前见过这个女人,她将那只鸭随手塞到旁边一个男学生的手里,气势汹汹地冲着那只鸡伸出了手。
“咯咯——!”
公鸡受了惊吓直接飞到了众人头上,车厢内一时哗然。
“哎呦!快点抓住它!鸡翅膀扇到到我的脸了!”
“哪来的死鸡?!”
“我来!!!”
一声苍老但有劲的声音从车厢内爆开,众人惊讶地回头,只见那个身扛麻布袋的老头直接照着公鸡的方向抡出了麻布袋。
“咯!!!”
公鸡扑腾着躲开了那个劲头十足的麻布袋,然后那个袋子嘭的一声砸到了徐歌的脑袋上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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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先分开各自做任务,方便进行独立的人设刻画,不过很快就会再见面的~
第20章 山村跳僵 2 入村
见徐歌被那袋子结结实实地砸到了地上没了动静,车上的人呼啦啦地围了过来,连那只公鸡也一抻一抻地过来看起了热闹。
一时寂静。
直到有人发出了一道歇斯底里的尖叫:
“出人命啦!!”
突然,徐歌的手腾地从袋子底下伸了出来,一把攥住了来看热闹的鸡脖子。
“哇!!诈尸啦!!”
徐歌被吵的耳膜都要穿了:“别叫了!!我没死!这不是给你们抓鸡吗!”
那个扔麻袋的老人驼着背挪了过来:“哎呀孩子,真是对不住……你脖子断没断?”
徐歌攥着鸡脖子站起身,把麻布袋提起来还给了老人:“我没事儿,就是看不出来您真是老当益壮,这么沉的东西都能抡起来。”
老人呵呵地接过麻布袋:“里面装的都是我家的谷子啊,家里人就吃这个,扛不起来也得扛呐。”
“看不出来你是个女中豪杰呀!”鸡大娘扯着嗓子来到徐歌跟前,用绳子把那只公鸡重新捆得结结实实,然后把公鸡怼到了徐歌面前,“这公鸡你拿着吧!当大娘我请你的!”
徐歌一听赶紧摆手拒绝道:“这不行,这只鸡可不便宜呢。”
“嗳呀,看不起你大娘是不是?我就喜欢你这种能干的妮儿,你帮我抓了鸡,我送你一只鸡,谁也不欠谁的不是?”
“也不能这么算吧?”
鸡大娘眼睛一瞪:“你甭废话,说送你就送你了!再说我还有鸭呢!”大娘这才回到那个男学生跟前,从他的怀里把自己的鸭提了回去。
“那谢谢大娘了……”徐歌妥协道。她提着公鸡坐回座位,后者用一副趾高气扬的眼神回看着她,然后就被徐歌摁着脑袋塞进了座位的夹缝里。
“看你还跑不跑了。”徐歌低声对着公鸡挑衅似的说了一句,然后打开手机,准备看一下长声。
“那个,你……我可以坐你旁边的座位吗?”一道男声局促地在徐歌耳边响起。
徐歌侧头一看,正是那个刚才帮着抱鸭的男学生,他穿着一身蓝色校服,背着一个绿色的斜挎包,身材瘦弱,脸上长满了麻子。
“但是这个座位我不知道是谁的啊。”
男学生局促地向徐歌出示了车票,上面的座位就在徐歌旁边:“应该是,是我的。”
徐歌感觉有点好笑:“那你用不着问我啊,这本来就是你的座位啊?为什么一开始不来坐?”
男学生小心翼翼地坐到座位上,偷偷瞄了那个大娘一眼:“一开始,没挤过来……然后就让我抱着那只鸭……”
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”
“那个,我叫,孔有力。”或许是觉得气氛有些尴尬,男学生腼腆地挑起话题,说出了一个与自己外表很不符的名字。
“你好,我叫徐歌,你坐这趟车是要去哪里?”
“我回三全村……”孔有力回答道。
“好巧,我也要去那儿,”徐歌的眼睛亮了一下,“不过最近三全村好像有跳僵出没,你真的要去?”
孔有力攥了攥斜挎包,道:“我放心不下我爸,我得回家。而且村长说很快就会有人去处理了……”
“那你注意安全,看到跳僵,如果离它比较远,就跑,最好随身带着红布,”徐歌一边回忆自己从书上看来的方法一边说着,“我们会尽快处理掉它的。”
孔有力看起来有些惊讶:“啊?你就是那个术士?你才和我,差不多大……”
徐歌笑着宽慰道:“没关系的,我的另一个同事应该也在三全村,他应该比我有
经验多了,我们两个人肯定可以把它搞定。”
“有些村民可能……但是大家都是好人,如果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地方,你们就尽管说!”
“那就太好了,后面就多麻烦你了。”
徐歌昨天查阅过资料,三全村,意为“福禄寿”三全,目前信仰着地方仙“烛花娘娘”。但由于这个乡村过于僻远,更进一步的信息是少之又少。
而能在火车上遇到村里人,已经是相当不错的展开了。
……
车厢里吵吵闹闹仿佛没有安静的时候,徐歌坐在位子上靠着窗户睡了过去。不知道过了多久,徐歌睁开眼,太阳重新爬上了车顶,车窗外已经可以看见群山了。徐歌直起腰,感觉睡的是腰酸背痛,一夜过后,连公鸡那只雄赳赳的鸡冠也蔫了下去。
“你知道现在到哪里了吗?”徐歌问一旁的孔有力。
孔有力倒是十分精神,他从挎包里拿出一张地图摊到徐歌面前,地图上画着四大市区:恒盛市,永政市,长乐市和纶里市。
孔有力用手指在上面划了一道路线:“我们已经出了恒盛市了,很快就开进纶里市了,三全村就在纶里市外围的这一块儿,不出半小时我们就可以下车了。”
“你是在恒盛市上学?”徐歌和孔有力闲聊起来。
孔有力将地图收进包里回答道:“对,我是恒盛大学的学生,我们昨天刚放了暑假,没成想村里会出现那种东西……你是在哪里上学呀?”
“我就是在长乐上了几年高中,后来家里揭不开锅,我就辍学下来帮着干活了。”徐歌回答道。
“这样啊……不好意思。”
徐歌摆了摆手,笑道:“太平村里人口少,又穷,全村上下就没几个大学生。不过好在我对学习也没什么兴趣,我更喜欢挣钱的感觉,即使爸妈不乐意我辍学,我最后也是辍了。
徐歌从别人口中听过恒盛大学的名号:“能在恒盛大学上学,你的成绩一定不错吧?毕业后肯定能找个好工作的。”
“勉勉强强而已,”孔有力抿了抿嘴,道,“其实我爸不觉得上学能有什么出息,更想我回去继承他的手艺……说不定再过两年我就回去了。”
“那你更喜欢干什么呢?”
“我肯定是想留在恒盛,我上了这么多年学……要是就这么回去不就白上了?但我又不敢……”
“说到底这是你的人生吧?又不是你爸的。”
孔有力抬头看了看徐歌,用手攥了攥挎包的带子,仿佛下定了决心:“我这次回去,就和他说这件事,希望我爸能理解我……”
徐歌觉得对方比自己学问高,懂得也多,怎么着也轮不到自己多嘴,就没再开口。
火车穿过山脚的隧道,渐渐慢了下来,停靠在了前方的车站。徐歌左手提着公鸡右手挎着布兜,和孔有力下了车。
徐歌掏出手机准备给陆南打电话报平安,但发现山里的信号时断时续,电话根本无法顺利拨出去。于是徐歌打开长生店,在私信界面向【文鸟】发了一条“这里信号不好,我已经到三全村口了”,在这断断续续的信号里,这条消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陆南收到。
两人结伴走了百十米,就见一个身着红袍的矮小老人站在路口,他肩膀上挎着一个红布包,手里还拎着一个铜锣。
他同样注意到了两人,转过身来凸着眼睛打量了徐歌两眼,然后咧开嘴,用苍老的声音问道:“新来的?”
难道这就是那个赶尸人同事?徐歌有点不可置信,对方的年龄看起来得六十往上了,头上还长着麻麻赖赖的癞疮,虽然组织里的其他人也都不太正常,但起码看起来都是能跑能跳的,这个老人,真的是赶尸人吗?
不对,不能以貌取人,他一定是有什么绝活。
徐歌毕恭毕敬地做了自我介绍:“您好,我叫徐歌,是新来的赶尸人。”
“我叫刘福生,”说着,他看见了徐歌手上拎的公鸡,眼神亮了一下,继而咧开嘴露出了仅有的几颗黄牙,“你这个新来的还不赖,知道带只公鸡来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