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郎总以为我暗恋他 第42节

作品:《玉郎总以为我暗恋他

    酥琼叶上满满都是油酥,一看就很酥脆香甜。鸡丝黄瓜浇着芝麻酱,肯定清爽可口。糟鹅掌鸭信和水晶脍是他本就爱吃的……

    一路上他被颠的根本没胃口,回家这几日还要被限制饭量,今日总可以吃个痛快了吧?

    看瑾哥儿开心的看着饭桌,吕氏的目光倒是暖了些。

    龙凤胎又如何?资质平平,那也就是憨吃憨玩一辈子的闲人。纵使担着祥瑞的名头,不过是略有些福气的普通人。

    好男儿自当博个功名,封妻荫子!

    就譬如她夫君,三年前终于中得举人。二十七岁的举人,在族中可是仅次于老二十九房的这位族叔了。

    现在已经在附近的同安县,得了个县学训导的官职。

    要她说,夫君就该一门心思闭门苦读,就算明春不下场,三年后总可以高中了吧?

    可公爹偏要多此一举,给谋了个芝麻小官。谁知道会不会是大房故意使坏,想阻一阻她二房的青云路!

    夫君非要去,说一来可以提前学些官场门道,二来在县学中也可以继续读书,两不耽误。

    吕氏虽不情愿,但改变不了父子二人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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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者有话说:谢谢“梅子”“六根未净”两位宝宝~~每章都能看到大家,让我在频道里的冷宫也暖暖哒~

    今天,肃宁侯向大家隆重推荐一款可以升职加薪刷皇帝好感度的经验宝宝——沈氏族亲!

    效果好见效快,谁用谁知道~~

    突然越写越喜欢沈腾峰了,怎么感觉他挺有男主潜质的?

    第44章 杜老太太和瑾哥儿这对志……

    去年赴任时, 吕氏借口侍奉公婆,并未跟随。

    同安县离寿州虽只有两日路,可毕竟只是个小县, 哪比得上这一州首府繁华。

    在吕氏想来, 反正过个几年,夫君总要辞官进京应考的。再加上珏哥儿年初入了学,县城的私塾怎比得上沈氏族学?

    她也就心安理得的留下了,只打发了小厮长随跟着, 连丫鬟都没派一个。

    夫君虽然只有九品, 可也算正式踏上仕途了, 比整日蹲在家中的大伯哥强多了。

    长房长子又如何?到时候珏哥儿跟他爹一门双进士,她倒要看看这未来族长的位子会传给谁!

    见小王氏已经拿了公筷准备给大家布菜,吕氏不再胡思乱想, 也跟着站起身。

    她转身接过丫鬟端进来的一道箸头春,几只烤得滋滋冒油的肥鹌鹑上洒满了香料。

    吕氏微微皱眉,这种菜很是烦人,只用筷子又拆不下来, 必须上手去撕,污糟糟的。

    闻着香,浑身可没多少肉, 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!

    她故意略过这道菜,抢先夹了一筷子白绿相间的凉拌蔬菜:“老太太,您尝尝这道菊苗齑芦菔。现在菊花开得正好,正当时令。”

    杜老太太吞药似的勉强吃了菜,然后赶紧吩咐大孙媳妇:“那鹌鹑我尝尝。”

    小王氏已经净了手、挽好袖子:“好嘞!就知道您一准儿要吃这个。”

    见她拆下一个鹌鹑腿,还要撕上面的肉,杜老太太忙道:“浑着给我吧, 我自己撕撸着吃得更香甜。”

    小王氏又给吴氏和婆母撕了点鹌鹑肉,到两个小的时,她笑着问:“可要直接吃?”

    见瑾哥儿连连点头,就把整只鹌鹑剪成四瓣,一人先给了一块。

    烤鹌鹑确实好吃,尤其是上面洒了小料,咸香入味,越嚼越香。

    不过沈壹壹更感兴趣的是那个什么菊苗齑芦菔,菊花做的菜吗?芦菔又是什么?

    夹进盘中细细打量,绿色薄薄的叶片还能看得出叶脉的纹理,原来不是菊花,而是用了菊叶。那白色的薄片应该就是芦菔了——

    在口中细细咀嚼,初始略辛辣,继而微甜,这是水萝卜啊!

    菊叶后味微苦,有些像凉拌苦菊,搭配上爽脆的萝卜,佐以蒜末、小葱、麻油,看似简单的小菜口感丰富,像是蕴含了秋天的气息。

    又布了一回菜后,杜老太太就让两个孙媳妇也入了座。

    葱爆海参,腊味合蒸,葵花鸭子,一品豆腐,桃胶炖雪蛤,爆炒兔丁,几道热菜陆续上桌后,一个健壮仆妇端来了一座红泥炭炉,然后放上去一口盛着白粥的砂锅。

    随后过来的丫鬟手里捧着个大盘,里面摆着已经被切成块的膏蟹,蟹肉饱满,蟹黄晶莹剔透。

    待螃蟹下锅,丫鬟又放入了一碗鱼片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鱼?”

    “回夫人,是新鲜鲈鱼。”

    见王氏点点头不再说话,丫鬟这才给粥中加入姜丝,又洒了一勺陈年花雕,然后才盖上砂锅焖煮。

    “这是府城近两年的时兴吃法,叫‘素节双鲜粥’,弟妹一会儿尝尝,挺鲜的!”

    不多时,那丫鬟掐着点,小心翼翼掀开了锅盖。

    随着砂锅底部火焰的温柔舔舐,锅内发出了阵阵悦耳的咕嘟嘟。

    青黑色的蟹壳,已经被沸腾的粥汁浸染,表面变成了诱人的绯红。而清透嫩滑的鲈鱼肉,也早已由透明转为雪白色。

    热气蒸腾中,蟹黄的鲜美融合了鲈鱼的清甜,与碧梗米本身的清香相互交织。

    “来来来,趁热,都尝尝!”

    丫鬟随即上前,为大家分粥。

    沈壹壹看看面前的小料碟,给碗中加了点香荽和葱花。

    舀起一勺吹了吹,浅尝一口,两种河鲜的美味皆尽融入了这醇厚的米汤,香气四溢,回味悠长。

    杜老太太略用了几勺,就放下了调羹问道:“可有下饭的?”

    王氏闻言,很是无奈。

    兴许是早年间日子不甚富裕的缘故,老太太就喜欢吃浓油赤酱烧出来肥鸡大肉,日日都得有一道。

    可上了年纪哪能天天这么吃?

    今儿席上这么多菜色,竟还惦记着呢。

    虽然她一直把着家中大权没放,到底还是分出了一些事务给儿媳妇们管。

    当下看着长媳,倒是有点希望她说没预备那些,劝老太太能多用点清淡的。

    “有!这就让他们给您端上来!”小王氏跟她姑母完全没啥默契。

    她倒没想那么多,自己掌着厨房,各人口味自是清楚。

    瑾哥儿就看到丫鬟端来了一个青花深底圆盘,一整只红焖肘子正冒着热气。

    经过慢火细炖,肘子表皮深红透亮,仿佛被一层薄薄的琥珀包裹,光泽诱人。

    小王氏用公筷夹起一块,轻轻一抖,皮肉便与骨头分离开来,可见炖得异常酥烂。

    尽管杜老太太一个劲儿招呼大家,众人明显不太待见这大肘子。

    王氏婆媳都嫌油腻。

    而吴氏刚做好新衣裳,这几日还在节食瘦身的兴头上,只礼貌性动了一筷子。

    沈壹壹现在这年纪倒还用不着忌口,就吃了几口。外皮酥软又不失嚼劲,内里肉质鲜嫩多汁,肥而不腻,每一口都是满满的幸福感。

    这里的厨子红焖的手艺真不错,火候掌握的很好!

    沈壹壹原本还想着这么好吃的肘子,可惜浪费了。

    结果,杜老太太和瑾哥儿这对志同道合的饭友出手了。

    两人不约而同把浓郁的汤汁浇在米饭上,拌了拌,然后一口肘子一口饭。

    一老一小就这样分完了整只大肘子。

    杜老太太难得遇到这么合拍的饭搭子,自家的几个重孙早就嚷嚷说吃腻了。看瑾哥儿用的这么香,她也跟着多添了半碗饭。

    吴氏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瑾哥儿算是正常发挥,可老太太七十多的人,这么吃真的没事吗?

    不过见王氏婆媳都一脸淡定,想来是无碍的。

    杜老太太这时候终于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:“这人啊,老了老了,倒是嘴馋起来。”

    吴氏赶紧回道:“俗话说,能吃是福。伯祖母这般硬朗,孙媳只有羡慕的份儿。”

    杜老太太现在越看这家人越顺眼。

    母亲珠圆玉润的福气相,肚皮更是争气。

    两个孩子本身还自带祥瑞。

    更别提这顿饭后,瑾哥儿已经成了她全天下第五喜欢的孩子,排名仅次于自家的四个重孙。

    “那就经常过来陪我老婆子说说话。”她还特意跟瑾哥儿约定,“过几日就来啊,曾祖母请你吃红焖羊,那个也香!”

    瑾哥儿响亮地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杜老太太去歇午觉了。

    众人又略坐了坐,见几个孩子还是没回来,吴氏留下见面礼,也就起身告辞了。

    回到家中,沈如松细细询问了吴氏一番,然后彻底放了心。

    儿女的表现都不错。

    尤其是瑾哥儿,没想到这小子还能靠吃饭得到长辈欢心,简直是意外之喜。

    他这“龙凤胎”谋划的第一步已经成了,两个孩子作为双生子亮相完全没被质疑。

    刚刚吃酒时,族长还问他家中可还周转的过来,若有困难尽可开口,万万不能委屈了这对孩子。

    沈如松有些得意。

    现在定居寿州城,明日就去衙门办理新户册,正好把龙凤胎写上去。

    等来日祭祖时再正式录入族谱,那可就板上钉钉了……